chensuihai向市公安局问:关于”交通事故处理不公平问题“举报
时间:2021-08-20 18:16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chensuihai 点击:次
chensuihai向市公安局问:
2020年12月19日,周六晚上下午时间16:30-17:00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地点:灵昆大桥(往洞头方向)与工程车发生事故,因事故地点没有监控,只有各自的行车记录仪,我对此事故处理结果有异议,同时也对这两工程车在禁止时间段内过桥,交警未对其违法行为处罚提出质疑,希望通过问政平台帮我解决下谢谢! 洞头区公安分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经了解该交通事故不归洞头交警处理,应归温州市交警局交警三大队管辖,故建议你与温州市交警局交警三大队二中队联系,联系电话86630655,具体地址龙湾白楼下阳明路与机场大道交叉路口(瑶溪派出所对面),非常抱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