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标锦园安置户向市人行问:房贷政策
时间:2021-08-11 12:33 来源:市人行 作者:航标锦园安置户 点击:次
航标锦园安置户向市人行问:
本人曾经购买过一套房,使用了公积金贷款,未使用商业贷款。现该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房子也已卖掉。现在,本人夫妻名下没有房产。请问我再购买一套房产时,商业贷款利率算首套房第一次贷款呢,还是因为曾公积金贷款过,情况起了变化。请告诉我我这种情况的贷款利率政策。谢谢!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于2021年2月6日咨询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事项,经我中心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我中心已及时向您本人进行电话调查了解及相关业务解释。根据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职工家庭具体房屋套数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房屋套数查询记录为准。当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一套房的贷款年利率为3.25%,;二套房的贷款年利率为3.575%。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若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我市住房公积金热线0577-12329咨询。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