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草大人向永嘉县政府问:人才购房条件适用性
时间:2021-08-10 15:59 来源:永嘉县政府 作者:笑草大人 点击:次
笑草大人向永嘉县政府问:
在鹿城区工作,并符合温州市人才购房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是否可以在永嘉购房时享受人才购房政策?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永嘉人才购房政策”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在鹿城区工作的,并符合温州市人才购房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是不可以在永嘉享受人才购房政策。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的通知温委办发〔2019〕70号和《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60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市本级受理范围为省部属在温高校长院所、市属单位;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受理范围为本辖区内用人单位;企业原则上按用人单位注册地确定隶属关系,注册地与主要税收地不一致的以主要税收地为准。如有不明之处,可联系其科室: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经办人:徐晓雷,联系电话:0577-5766986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