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给王正文等60位同志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时间:2019-08-13 07:01 来源:www.dongtou.gov.cn 作者:洞头区政府 点击:次
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洞人社〔2014〕86号
关于给王正文等60位同志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职改办〔2000〕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给王正文等60位同志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具有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7人) 洞头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王正文、韩正中、王玮、吴阳、李海天、施大伟、林甜甜、陈孙标、叶建海、陈海哨、张国荣、颜雄、蔡智伟、丁洁琼、金乐东、梅耿伟、王江、王明良、林荣荣、施胜凯、陈芳芳、林继宇、叶爽爽、姜风顺、李龙帆、王璐璐、贾珠凤、项蕾蕾、郑士良、蒋静静、蔡飞燕、余见勤、潘莹; 洞头县亿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黄伟伟; 洞头县城乡统筹综合改革指导中心:颜弘; 洞头县规划测绘大队:余成淼; 温州顺茂建筑有限公司:王正凯. 二、具有助理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2人) 洞头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张小琴; 洞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方素芹。 三、具有助理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1人) 洞头县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唐贤霞。 三、具有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20人) 洞头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张兰、杨晓霞、朱倩倩、张温温、薛晓雷、陈孙语、许玉、陈俊、赵冬芹、金素素、项赛月、项晓施、余徳良、王少平、施晓微、叶龙龙、林玲、苏亭亭、朱伶俐; 温州顺茂建筑有限公司:韦祖泽。 以上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14年9月起开始计算。 根据浙委办〔2009〕138号、温委办发〔2010〕93号文件规定,取得以上任职资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以经县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和实施方案为依据,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方能予以聘任,没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不予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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