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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龙龙龙向永嘉县政府问:开办猪养殖场

余龙龙龙永嘉县政府问:

可否在永嘉县境内开办一个存栏300至1000头的生猪养殖场?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答复:
余龙龙龙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可否在永嘉县境内开办一个存栏300至1000头的生猪养殖场?”我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根据《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畜禽养殖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和《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我县兴办规模猪场(存栏200头以上)需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手续。1、确定选址地块,并向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乡镇组织人员对选址地块进行勘察,确定该地块是否可以用于养殖。2、该地块可以用于养殖后,填写《动物饲养场等场所建设前动物防疫条件征询表》并附上养殖场地理位置图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提交材料。①快递邮寄,地址: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0号农业窗口(永嘉县南城街道沙门路90号)。②邮箱发送,可以将材料发送到[email protected]。③现场提交,地址同快递邮寄地址。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件窗口将于2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安排勘察人员进行实际勘察并出具征询回执。3、对于符合动物饲养场等场所建设前动物防疫条件征询的,向当地所属乡镇(街道)申请设施农用地,表格直接在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领取。其中养殖场所布局具体要求可咨询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或者永嘉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管理中心。4、设施农用地备案并场地建完成后,可以通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向农业窗口提交填写好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设立)》材料。①网上申请,可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011e802b-4b76-4746-9388-19e96252bb3c)进行网上申请。②快递邮寄,地址: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0号农业窗口(永嘉县南城街道沙门路90号)。③现场提交,地址同快递邮寄地址。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件窗口将于2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安排勘察人员进行实际勘察,经县农业农村局现场勘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咨询电话:永嘉县政务服务农业窗口0577-57672767、永嘉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管理中心0577-57991020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