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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姿cz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就业补贴对象

陈姿cz市人力社保局 问:
对新全职来市区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3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 关于就业补贴对象,我是温州大学毕业的研究生,目前留着温州某高校工作,入职时间2020.09,缴纳养老保险时间2020.10 想请问我这种情况能申请就业补贴吗,其关键点是温州大学毕业,麻烦解答一下,感谢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就业补贴操作办法》(温人社发〔2020〕106号)规定,一、申请对象共分四类:第1类对象。2020年9月1日后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第2类对象。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并在大型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第3类对象。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并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第4类对象。2020年9月1日以前来温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此类对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文件执行,2021年3-4月开展集中申报工作)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暂不符合就业补贴的申报条件。单位: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室:人才处联系电话:89090555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