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woxinsi向瓯海区政府问:景山西山家园违规收取水电周转金(已单独收取公共能耗费用)
时间:2021-07-23 04:00 来源:瓯海区政府 作者:muwoxinsi 点击:次
muwoxinsi向瓯海区政府问:
景山街道西山家园(西山东路加油站对面)2020年7月交房时,物业收取了720元的公共能耗费用,同时还收取了300元的水电周转金!水电周转金属于物业违规重复收取,希望政府部门进行监管。 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于2021年3月3日反映“景山街道西山家园”的相关信访事项,经瓯海区住建局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西山家园物业管理合同》第四章第八条约定,公共水电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结合小区实际另行向业主收取,该项费用用于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如楼道照明、消防通道照明、电梯间照明、院墙路灯、小区路灯、草坪灯、小区水景、二次供水泵、自备发电机油料)的用水、用电费用,西山家园二次供水水费是由物业进行代收代缴,收取水电周转金用于支付业主的水费。经办单位:瓯海区住建局办理时间: 2021年3月10日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