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gaoyong向市住建局问:车位产权问题
时间:2021-07-19 23:34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zhugaoyong 点击:次
zhugaoyong向市住建局问:
永嘉安置房,地下非人防机动车位是否有产权。如没有,是否有相关文件要求。温州地区是否统一政策。与商品房是否统一要求。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地下非人防机动车位是否有产权”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浙江省地下建筑物登记暂行办法》和《加强温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地下车库,在设置永久性固定四至界标后,方可作为基本单元申请地下建筑物所有权登记。申请地下建筑物所有权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地下空间建筑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地下空间建筑工程已竣工的证明;(六)地下建筑物测绘成果;(七)其他必要材料。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577-57672659承办单位: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联系方式:5767265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