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j1437向瓯海区政府问:关于在温务工人员子女转学的相关政策
时间:2021-07-14 00:17 来源:瓯海区政府 作者:hsj1437 点击:次
hsj1437向瓯海区政府问:
本人在温州工作约6年,没有在温买房,现租居住在瓯海区潘桥,社保一直均有缴纳,居住证于今年9月份办理,子女一直在江西老家就读,现一个5年级,一个2年级,现因工作较稳定,想让子女来温就读,想咨询下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瓯海区教育局 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转学”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居住在瓯海区内的新居民子女2020年就读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条件是: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登记居住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瓯海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已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在8月上、中旬通过微信公众号“瓯海教育发布”转学平台报名有接纳新居民子女的公办学校,教育局将视学校学位情况进行审核。 若还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联系电话:8859696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2020年 12月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