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3804温州论坛_温州政务通_温州君主_www.wenzhoujunzhu.com移动版

主页 > 温州民生 >

18814923434向龙湾区政府问:住房原拆原件

18814923434龙湾区政府问:

现宅基地住房位于宁村宁城街,已有二十六年,房屋墙体大面积脱落,漏水渗水,墙体开裂,是否可以原拆原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龙湾区海滨街道办事处答复:
匿名同志您好:您于2020年12月31日反映现宅基地住房位于宁村宁城街,已有二十六年,房屋墙体大面积脱落,漏水渗水,墙体开裂,是否可以原拆原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的信访事项,经海滨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龙湾区D级危房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补充规定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6〕34号)文件精神,D级危房所有人一直居住且为申请人唯一(温州市区范围)合法住宅(具体以房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或者D级危房所有人一直居住且该处房屋所使用的土地是其唯一拥有的(温州市区范围内)合法宅基地(具体以国土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属地街道办事处未将其纳入近期(一般五年)征收(置换)计划的,并且符合《龙湾区D级危房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温龙政办发〔2014〕95号)第八条其他条件的,按照规定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允许危房拆建。若原址拆建的,经规划部门批准,允许危房拆建;若涉及移位拆建的,须另报国土部门批准,允许危房拆建。承办单位:龙湾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联系方式: 0577--8687661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