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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政府关于黄建凡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鹿干任〔2012〕35号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关于黄建凡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委决定:      

         黄建凡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姜剑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以上同志系挂职干部,挂职期限为半年,挂职期满自行免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

  2012年5月9日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