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中居民小张向龙湾区政府问:关于限摩后的摩托处理问题。
时间:2021-06-30 10:37 来源:龙湾区政府 作者:永中居民小张 点击:次
永中居民小张向龙湾区政府问:
龙湾区目前对于原先购买超过25码的电瓶车有缓期处理,目前可正常使用,现在想购买时速快一些的电瓶车已经属于电摩托,我想问一下以下三个问题: 1、我通过正规手续在车管所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并通过缴纳车辆购置税和全款于2020年购买的摩托车现在不能正常出行,摩托车难道只能烂在家里当摆设吗?我购买摩托就是为了上班不堵车,正常的出行便利,为什么车管所现在还能正常报考,摩托车上牌还能收取购置税,我的车辆每年还得缴纳交强险?这部分的损失和补偿政府会承担吗? 2、马路上那么多超标电动车逆行、闯红灯造成的伤亡为什么算到我们合法合规的摩托车上? 3、7点-22点这个禁行时间是通过怎么样的途径设定出来的?难不成骑摩托的人都是夜班的吗?
龙湾区“四小车”整治办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限摩后的摩托处理问题”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龙湾区四小车整治办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2011年,温州市委、市政府开展城市转型发展破难攻坚大行动,鹿城区、龙湾蒲州街道及瓯海区部分区域“四小车”得到有效整治,近年来,龙湾区部分尚未整治区域的“四小车”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文明建设,随着公共交通的发展和日益优化普及,“四小车”已成为阻碍城市发展的一大痼疾。与此同时因“四小车”事故频发而引发的上访事件日益增多,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龙湾区政府高度重视,于2020年启动了龙湾区“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函请市交通管理局商讨龙湾行政区域内(不含经开区)“四小车”中的人力客运三轮车、机动三轮车和二轮摩托车限行措施。2009年及2013年,鹿城及龙湾、瓯海部分区域已对市区以外牌照的摩托车进行了限制通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温州市交通管理局根据龙湾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现状,发布了《关于对龙湾行政区域内人力和机动客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实施限行的通告》,请市民遵守相关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共建平安温州。具体限行措施详见通告。关于当事人提出的驾驶证还能正常报考,摩托车上牌还能收取购置税等情况, 该通告仅针对龙湾行政区域内的人力和机动客货运三轮车、摩托车进行限行,并不与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摩托车上牌相抵触。摩托车依旧可以在不限行区域内行驶。经办单位:龙湾区四小车整治办经办人:陈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