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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stc向市住建局问:购房补贴

zhstc市住建局问:

硕士购房补贴为20万。有以下疑问:1.事业单位人员是否享有购房补贴。2.购房补贴夫妻是如何享受,夫妻均为首次来温工作,均为硕士,是否享受购房补贴叠加,首次购买商品房补贴为40万,还是购房补贴不叠加,另:1.人才公寓申请是否和住房补贴冲突,是否和同时申请。2.租房补贴同上,希望可以出台相关政策介绍,避免政策相互冲突,谢谢!

市住建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人才住房补贴政策”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0〕1号)和《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温住建发157号) 规定: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的对象需在温企业工作并在温首购商品住房;2、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且同时申请的,补助额度按规定标准叠加,但补贴总额不超过购房额;3、承租公有住房的(包括人才公寓、聚英家园等)的人才在领取购房补贴前必须先行腾退,情况特殊的可给予一年时间的过渡期;4、申请人才租房补贴的对象需在温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目前无住房的人才。另外,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和《温州市聚英家园配租管理办法》,您可申请配租人才住房,咨询电话:88961172(市人才办)、89987295(市住建局)、89852915(聚英办)。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补贴,您可向本单位咨询相关事项,或联系审批窗口咨询,电话:88928810、8892882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