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xiaowu向市住建局问:温州人才房领购合同和发票事项
时间:2021-06-22 13:43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yuxiaowu 点击:次
yuxiaowu向市住建局问:
本人符合条件,购买了温州市龙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和代建的人才房。即温州龙湖龙誉城。在2020年12月下旬接到有关部门电话。电话内容是告诉我合同已经备案完成,让我抽空去房开取合同和发票。按照时间要求:周一至周五的早上9:30-11:30,下午14;30—19:30.于是,在1月6日下午,我致电房开公司并要求下午3点过去取合同和发票。房开接线员回复:负责人才房领取合同工作的那个人去旅游了,8号以后才在公司。让我9号过去取合同。我反问:9号那天是周六,规定不能取合同。“房开接线员说,可以取的。最近拿合同的人比较多,所以,周末排班了。然后,9号当天不给我取合同。又说专员不在。让我10号过去取。结果,10号当天又说周末不能取,要周一至周五的规定时间取合同。现要求,房开公司按承诺的时间让客户取合同,不要得了拖延症。拖延客户得合同和发票,不要私藏客户的合同和发票。希望有关部门能协调此事。 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于2021年1月13日反馈“温州龙湖龙誉城”的相关信访事项,经瓯海区住建局调查核实,答复如下:已联系房开公司,虞女士可以去房开公司领取合同和发票。经办单位:瓯海区住建局 办理时间:2021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