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扬811向乐清市政府问:乐消火认简字(2020)第0007号火灾认定书完全错误,要求上级机关撤
时间:2021-06-15 09:21 来源:乐清市政府 作者:风清扬811 点击:次
风清扬811向乐清市政府问:
乐清市消防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反映其认为乐消火认简字(2020)第0007号火灾认定书完全错误,要求上级机关撤销该认定。”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消防救援大队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以一次为限。承办单位: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6255958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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