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拆迁政策向瓯海区政府问:建房变价款收取文件
时间:2021-06-06 03:55 来源:瓯海区政府 作者:我们的拆迁政策 点击:次
我们的拆迁政策向瓯海区政府问:
90年代各地方政府向老百姓收取建房变价款什么文件规定?空地没有附着物也收取什么文件规定?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 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建房变价款收取文件”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90年代我区按照温瓯政1996(151)号文件执行,该文件内未约定空地作价款。承办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联系方式:0577-8827708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