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陈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19-08-13 00:21 来源:new.lucheng.gov.cn 作者:鹿城区政府 点击:次
温鹿政干〔2013〕18号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陈辉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副局长; 任命徐丹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任命范大军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任命李臣庚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任命林喆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 任命夏剑示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水利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2日印发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