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关于刘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9-08-13 00:03 来源:new.lucheng.gov.cn 作者:鹿城区政府 点击:次
鹿干任〔 2013 〕 4 号 区委决定: 刘俊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纪律检查组组长(保留正局长级),免去其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职务; 蔡谢群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峰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周洁如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赵雄伟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副局长级); 免去方旭东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职务。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 2013 年 2 月 1 日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