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关于建立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
时间:2019-08-12 23:58 来源:new.lucheng.gov.cn 作者:鹿城区政府 点击:次
鹿干任〔 2012 〕57 号 区委决定: 建立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张香梅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姜辉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林祝波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 2012 年 9 月 5 日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