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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既往1986向鹿城区政府问:关于疫情期间集体困难企业租金问题

一如既往1986鹿城区政府问:

尊敬的市长及市领导:您们好!

今天我们在你们市长网络平台反应的事情主要是关于疫情期间,政府文件提到的微小企业、民营企业、个体户的免租3个月的问题。下面先介绍下我们这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集体困难企业的演变经过和现在的事实情况。谢谢!

温州市果品公司成立于1990年,隶属于温州市供销社管理。是一个从50-60年代由一群小商贩响应国家的号召成立的各水果店(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演变到现在的历史遗留集体企业,是市政府财政局和社保部门核定的困难企业,税务部门核定的微小企业,职工人数最多时达到600来人(职工主要由劳动部门招工,上级各部门及泽雅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等),90年代中期开始,职工基本待岗在家自谋出路。近几年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租赁房管部门商业用房对外承包挣取一点微薄租金差额及几间拆迁房的过渡费。公司现在存在主要为了处理下属各商店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职工退休及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等事宜。

我们企业最初的商业用房主要来源于政府划拨的经租商业用房及租赁私人营业用房,后政府将划拨给各商店使用的经租商业用房划转到房管部门所有管理,我们缴纳一些租金,80年代末90年代,国家经济政策改变为市场经济,由于各商店商业用房面积小(最小7m2,最大20m2)、人员多,没有属于自己的积累资产,各商店无法在市场竞争立足,陆陆续续停业、歇业,百分之九十左右职工下岗待业自谋出路。同期间国家实行养老统筹政策,社保部门为了方便收缴统筹养老金,把我们下属差不多倒闭,破产的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各商店的职工全部兼并到我们公司,由我们统一代收代缴养老保险。由于各商店基本上破产、倒闭。我们无法从各商店收取代缴的统筹养老金,而只能把房管部门的商业用房转租个人或承包给职工经营,收取一点微薄的管理费和几间拆迁商业房的过渡费及我们公司多年积累的资金,用于维持缴纳各商店职工的养老、医疗保险。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