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e15888向龙湾区政府问:关于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是否承认民办学校任教经历的问题
时间:2022-02-23 07:39 来源:龙湾区政府 作者:lye15888 点击:次
lye15888向龙湾区政府问:
关于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一级职称评审,龙湾区教育局人事科要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评一级教师要有两所学校工作经历,文件并没有说明编制前在民办学校的工作经历不算。本人在考入教师编制前,在民办学校有3年任教经历,并每年都有参加教育局考核,在参加教育局组织的职称评审中,获得龙湾人事劳动局颁发的初级教师职称证书,两次参加市、区教育局组织的教师基本功比赛获奖,同样都是在为温州市的教育事业服务,为什么不承认? 龙湾区政府答复: lye15888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关于龙湾区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参照上级文件执行,具体咨询和建议,请致电0577-86358281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龙湾区政府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