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32700向市民政局问:关于结婚证办理若干问题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时间:2022-02-23 04:54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33032700 点击:次
33032700向市民政局问:
本人之前结过婚,但是好景不长妻子过世,现在又要组建家庭我现在有以下问题需要咨询 1、本人有妻子的死亡证明,但是没有结婚证(丢失) 2、本人户口本上依然显示未婚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再不理结婚证,解答的时候需要详细通俗点 本人比较笨 听不懂官腔话 市民政局答复: 市民: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原结婚证丢失,配偶死亡的,建议到原登记机关申请查档。再持配偶死亡证明,到公安户籍部门申请变更婚姻状况为丧偶。如此,申请再婚的时候,本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本婚姻状况一致的,双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双方结婚合影照等证件证明材料,到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可。 由于没提供您的联系电话号码,无法确定您的婚姻发生地。详情请您联系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 感谢您的来信和对民政事业的支持。 联系人:高燕秋联系方式:89985102 市民政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