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ple6868向瓯海区政府问:瓯海执法局玩忽职守,群众举报拆违遭拒(3)
时间:2022-02-20 16:56 来源:瓯海区政府 作者:maple6868 点击:次
| 发改局备案文件明确要求只能在自有陆建屋顶搭建,22栋31层屋顶及32层屋顶的产权归22栋180户业主共有,目前违法搭建的位置正是32层屋顶的大部分及31层屋顶只有使用权的南向露台。瓯海区行政执法部门负有违法建筑查处职责的机关,应依法履行相关职能,对22栋顶楼涉嫌违法的构筑物予以调查处置!然而,瓯海执法局不审核项目备案批文的具体内容,不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小区业主指出违章所在后,仍对明显的违法违规视而不见,置小区其他业主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于不顾,小区业主认为瓯海执法局玩忽职守,不尽职不作为。 瓯海区政府答复: maple6868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您好,您于2019年7月1日向温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中央湖22栋3101-3106六户业主私自在22栋楼顶公共平台搭建光伏设备的事项,经景山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瓯海区政府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