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igai123向市公安局问:离婚后前妻户口一直没有迁出怎么办?
时间:2022-02-20 12:40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gaigai123 点击:次
gaigai123向市公安局问: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和前妻已经办完离婚手续,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后经过沟通叫前妻将她本人的户口迁出,本人是户主,但是对方一直没有配合,请问是否可以户主申请强制迁出或者分户,前妻自己有房子,有单位,望及时回复! 感谢! 市公安局答复: gaigai12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规定: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若有疑问,请来电咨询,电话:89980588。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的问政已收悉,我局将尽快予以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