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本地人向市公安局问:请对《机动车登记办法》进行解释(3)
时间:2022-02-20 00:28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温州本地人 点击:次
(五)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无效的;(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与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三)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提交的资料记载的内容与机动车不一致的;(四)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五)机动车属于走私、无进口证明、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或者套用国产车目录的;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