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ano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请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是多少元?
时间:2022-02-19 12:53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piano 点击:次
piano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
请问,最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是多少元?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答复: piano网友,您好!您提出的咨询问题已收悉,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一、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8年月平均工资确定,不低于2018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超过2018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职工本人2018年月平均工资以职工本人2018年1-12月份工资总额相加除以12计算。计算后,月平均工资如低于4021元(2018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700.42元的60%的进元计算值)的,按4021元计算;如超过20102元(2018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700.42元的3倍的进元计算值)的,按20102元计算。 二、对原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同意,其所辖非公企业职工以最低工资标准缴存的,可继续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合力助企强工实施意见的请示》(温公积金〔2014〕57号)有关要求执行,即符合条件的单位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按所在区、县(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执行。我市的各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灵昆街道、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2010元/月;洞头区(灵昆街道除外)、乐清市、瑞安市1800元/月;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1660元/月。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若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我市住房公积金热线0577-12329咨询。谢谢!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我中心将尽快组织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