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nczq向龙湾区政府问:龙湾开诊所要求
时间:2022-02-19 09:02 来源:龙湾区政府 作者:zxnczq 点击:次
zxnczq向龙湾区政府问:
打算在龙湾开家诊所,临床内科,有啥具体要求比如场地面积,人员资质,技术人员配备,兼职多点开办要求,距离间隔 龙湾区政府答复: zxnczq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在温州市龙湾区开办诊所应符合卫生部关于印发《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75号)要求,同时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向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具体法律文件内容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申请受理地址:区便民服务中心东裙楼一楼大厅(府后路77号),咨询电话:86968363。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龙湾区政府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