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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104向苍南县政府问:关于受理编号为10086732问政件的追问

lawyer104苍南县政府问:

华山村赵氏宗祠和大浃头村陈氏宗祠,虽然都是属于迁建的宗祠,但用地还是没有经过审批,属于新的违建宗祠,而且在县政府《关于严格执行宗祠整治六条刚性措施的通知》出台之后兴建,赵氏一共建了三幢,国土局处罚后又建了一幢,为何不及时拆除?这样的处置方式就算程序都已经到位了?陈氏宗祠既然也是违建为何没拆除也没处罚?这难道不是失职的表现吗?而且,最主要的是,为何每次答复都避开《关于严格执行宗祠整治六条刚性措施的通知》规定的从快追究相关部门的党政纪责任?难道政府公信力全无?《苍南县宗族祠堂建设审批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严格执行宗祠整治六条刚性措施的通知》的出台只是一纸空文?根本未去实施,请问法律法规尊严何在?

苍南县政府答复:

lawyer104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华山村赵氏宗祠,经查,在苍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苍园管抄【2017】72号)中提出,为推进台商小镇开发建设,需要占用华山村赵氏宗祠的土地,现需对华山村赵氏宗祠进行异地迁建,会议研究同意签订华山村赵氏宗祠拆迁安置,迁建用地拟安排在苍南工业园区39-3地块,重建宗祠必须符合苍政办【2012】222号文件和宗祠、宗教场所迁建政策的有关规定。2017年,灵溪镇华山村村民赵崇和、赵章团、赵章泛等三人在工业园区华山村39-3地块对赵氏宗祠进行重建,在建设过程中赵氏宗祠存在违法占地行为,工业园区工作人员多次进行制止,下发停工通知书,但我建设中心非职能部门无法采取进一步有利措施,后经国土部门调查、核实,该宗祠重建总占用土地面积为1296.16平方米,在占用的1296.16平方米土地上,已建成现状为一幢七间一层砖混结构的宗祠,所占的土地来源于灵溪镇华山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于该非法占地行为,国土部门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苍土资执罚【2018】0019号,责令其退还集体土地、没收建筑物并处罚款,共三项内容。2018年4月20号已上缴处罚金19442元。因此该案件法定程序已处置到位。

大浃头村陈氏宗祠,该用地项目名称为苍南县工业园区肖江塘河南岸整理一期工程1号地块,因2012年7月苍南工业园区F商住地块中的32-5地块(6.2403公顷约93.6亩)经招拍挂给四川海德地产开发公司,用于开发君悦豪庭商住项目。该地块招标公示时是净地出让,但由于该地块红线内大浃头陈氏宗祠未与园区签订迁移协议,该宗祠未被拆除该地块不符合净地出让条件,这造成了君悦豪庭项目二期建设推进过程中受到多次阻挠。县政府对君悦豪庭项目建设非常关心,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县政府会议纪要【2013】29号、【2013】86号、【2015】1号),在【2013】29号文件关于塘河河滨绿化带总平图调整问题中,会议同意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总平图予于调整,并提交县住建局审核。3月25日,县长黄荣定、县委常委、副县长白洪在县城新区会议召开城建重点工作协调会,会议要求园区限期6月15日前完成陈氏宗祠迁移工作。经多次协商,在2016年5月31日签订大浃头村陈氏宗祠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中表明工业园区同意陈氏宗祠重建选址在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的河滨绿化地块范围内,具体实址以规划设计平面图确定的位置为准,迁建宗祠需符合苍政办【2012】222号文件和宗祠、宗教场所迁建政策的有关规定。重建宗祠建筑面积、建筑风格及有关建筑设计要求不得影响工业园区整个河滨绿化带及周边建筑的总体景观。以上两所宗祠程序都已处置到位,因我建设中心非职能部门,所以无法进一步采取措施。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