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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lkp向鹿城区政府问:人才购房补贴问题

kklkp鹿城区政府问:

本人妻子是副高级人才年中来温工作,2017年结婚领证,2018年初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房,不动产证上只有本人名字。

咨询公积金中心需要将公积金贷款全部还完才能在不动产证书上加名字,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只需要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同意增加名字即可,需要全部还款后且不能在进行公积金贷款对于我们是很大负担。根据温州市人才新政,市政府是鼓励人才在温州落户并开展工作的,人才实事购房后给予补贴是符合政策初衷的,现在却因无法加名导致无法申请。

现在以妻子的名义是否可以申请人才购房补贴?

鹿城区政府答复:

kklkp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157号)规定,申请人才购房补贴需符合2018年1月1日后在温首购房,产权人为申请者本人或与配偶双方共有等条件。所以按信访人反映的所购房屋产权情况,现以其妻子名义申请是不符合人才购房补贴条件的。感谢您的关注,欢迎您的继续监督与支持!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市房管局鹿城分局答复:
你论坛转办的文件已于7月11日收悉,关于信访人反映2018年初公积金贷款购入首套房,产权登记其名下,现咨询其妻子能否以此房屋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一事,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157号)规定,申请人才购房补贴需符合2018年1月1日后在温首购房,产权人为申请者本人或与配偶双方共有等条件。所以按信访人反映的所购房屋产权情况,现以其妻子名义申请是不符合人才购房补贴条件的。 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2019年7月12日
鹿城区政府答复: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市住建局答复:

网友,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