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ANG16879向瓯海区政府问:外省人在温州购安置房小区二手房落户
时间:2022-02-18 21:56 来源:瓯海区政府 作者:JINGANG16879 点击:次
JINGANG16879向瓯海区政府问:
您好,外省来温州工作多年想在温落户,解决住房及孩子就学问题。近期了解到瓯海区丽岙镇丽欧锦园有二手房在转让,因此有购此小区房计划,但了解到丽欧锦园是安置房小区,想了解问题如下 1、此项目土地性质是国有出让,还是划拔,还是集体土地的小产权房,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允许对外省人销售?以后是否可以办到房产证? 2、外地人是否可以购此房屋,有没有风险,是否跟普通商品房一样是大产权房,是否可以办理独立的产权证,独立的土地使用证,办房产证时要执行哪些规定,额外要交哪些费用? 3、此项目购房落户后,子女是否可以就近进入小学及中学? 在外工作不易,购房将花费所有积蓄,所以请领导给予回复。谢谢! 瓯海区政府答复: JINGANG16879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您好!经调查,该宗地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性质为划拨。此楼盘是温州肯恩大学配套安置一期工程,系温州市丽岙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单位建设的拆迁安置房,房开产权证已办理。一手房为安置房,现可办理不动产证。由拆迁户办理产权登记后,可进入市场正常二手交易,对买受人无地域限制。若买卖双方自愿达成交易,带上不动产权证、身份证件,可到瓯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号楼办理过户手续。相关的税费您可直接与区税务局业务科室联系,联系电话:88619213。 根据现行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第三批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非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您购买瓯海区丽岙街道区域内的房产,在具备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情况下,其子女为第三批招生对象;子女迁入户籍的,则为第一批施教区对象。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瓯海区政府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