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视角8765向瓯海区政府问:瓯海区景山街道拆迁政策咨询
时间:2022-02-18 07:49 来源:瓯海区政府 作者:平民视角8765 点击:次
平民视角8765向瓯海区政府问:
景山街道办事处于7.23日在温州日报发布公告称未按时缴清第二期购房款者视为自动放弃摸文资格,试问这样表述的法律依据是哪条?请告知!这样的表述为何在当初的《广化南路建设房屋征收、景瓯桥以西地块城中村改造补偿实施细则》没有? 瓯海区政府答复: 平民视角8765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拆迁协议关于缴纳购房款结算相关内容规定,在安置房主体结顶时,拆迁户应缴纳至总房款的70%,未按期缴纳购房款的,街道有权取消其相关优惠和奖励。望拆迁户积极配合并履行协议内容。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瓯海区政府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