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3804温州论坛_温州政务通_温州君主_www.wenzhoujunzhu.com移动版

主页 > 温州民生 >

zbw224119向永嘉县政府问:关于健身房健身年卡转让费的问题

zbw224119永嘉县政府问:

我于2019年2月份在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置城大厦京都私家健身俱乐部购买了一张为期两年的健身卡,价值2180元,近期因为自身工作原因无法继续在该健身房进行健身,想将卡进行转让,联系该健身房的负责人后,他表示转让健身卡需要支付办卡费用的30%,即654元,我认为这是一条极不合理的规定。所以,恳请工商部门介入调解,并想询问该规定是否合理?

永嘉县政府答复:

zbw224119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商务局工作人员核实,商家表示办卡时均签过合同,30%的费用事实上属于违约金,并非办卡费或转卡费。同时因健身卡都是专人专卡,为保证使用者是卡主本人,故必须转让后才可由下一消费者使用。商家也表示愿意和消费者进一步协商,因无消费都联系方式,故请消费者联系店长谭杰(联系方式:15858879791)。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永嘉县政府答复: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尽快核实予以回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