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x92656向市公安局问:摩托车报废年限多少?可否延迟?
时间:2022-02-17 23:03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cx92656 点击:次
cx92656向市公安局问:
摩托车报废年限多少?可否延迟? 市公安局答复: cx92656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了解,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第四条第十一款之规定,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主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的问政已收悉,我局将尽快予以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