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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底人001向永嘉县政府问:瓯北江北街3弄2号真有味属于违章建筑为什么不处理

山底人001永嘉县政府问:

瓯北江北街3弄2号真有味属于违章建筑为什么不处理,其没有土地证,未审批私建,属于违法建筑,有人举报了为什么不处理?

永嘉县政府答复:

山底人001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调查:江北街3弄2号建筑系业主葛乃林所有,据房屋所有人以及浦西村原村干部声明:在江北街拓宽改建时,涉及该房屋拆迁,当时经拆迁指挥部及浦西村干部协调,拆除沿江北街一间房屋,并予以安置房屋南侧宅基地建造一间房屋,不予其他形式补偿,房屋坐向由原来南北朝向改为东西朝向。当时为简化置换手续,约定沿用原有房屋产权证书,未重新办理产权登记,产权登记建地面积194.04㎡,建筑面积289.17㎡,经产权证与现场核实平方面积相符。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永嘉县政府答复: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尽快核实予以回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