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昏头头向龙湾区政府问:新龙公寓屋顶
时间:2022-02-17 09:58 来源:龙湾区政府 作者:小昏头头 点击:次
小昏头头向龙湾区政府问:
新龙公寓屋顶 破损已经好几年,已多次反映,无奈领导不批钱修补,现在已经进入台风天气!非常危险,出了人命,怎么办??政府大人们请关注下人民的生命安全问题。谢谢 龙湾区政府答复: 小昏头头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了解,新龙公寓已过质保期,建议可向物业提议向市住建申请物业维修资金,根据《温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相关业主可以提出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经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表决通过或者签字同意。比如,维修某一单元的共用设施、共有部位(如电梯、楼道等),这个单元(专有部分)的业主可以提出使用资金申请,经这个单元(专有部分)的“两个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人数表决通过或者签字同意。具体可参考http://www.wenzhou.gov.cn/art/2010/9/30/art_1229314_37292.html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龙湾区政府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