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23456向市公安局问:关于我市实施车辆报废回收新规的咨询
时间:2022-02-17 06:15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J123456 点击:次
J123456向市公安局问:
您好! 想咨询一下温州市是否在6月1日已开始实施车辆报废回收新规? 本人企业内有货车准备报废,请问新规里是否对报废车辆给予明确的补助? 若有,请问如何申请和报废车辆,具体的一个流程是怎样的呢? 市公安局答复: J123456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了解,车管所目前没有收到关于6月1日已开始实施车辆报废回收新规。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报废,家住市区车主需要携带车主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原件,前往温州浙南汽车设备回收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温仰义街道渔藤路17号),交售机动车(含机动车号牌)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机动车回收公司咨询电话:88629469。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的问政已收悉,我局将尽快予以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