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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ya向鹿城区政府问:南汇街道清风社区龙野献华组团非法侵占小区道路(2)

6102-1位置。瑞锦组团热心业主得知此事,立马赶赴现场,双方在现场再次发生激烈矛盾,经报警110及行政执法到场,并出具温鹿综法责告字(2018)第120712号整改告知书,即责令献华业主委员会限期拆除违法施工整改告知书。

??? 近日(2019.07.20),献华组团业主委员会再次私设道闸隔断道路。

鹿城区政府答复:

12345ya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南汇执法中队人员比对总平面图认定该小区与小区之间的通道不属市政道路。根据《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五)安装景观灯光、充电桩、电力环网柜、交通管理设施等设施不需要取得规划许可,献华小区设置道闸点为小区与小区之间的通道不属市政道路,设置道闸行为是安装交通管理设施不需要取得规划许可。感谢您的关注,欢迎您的继续监督与支持!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南汇街道答复:
您好,南汇执法中队人员比对总平面图认定该小区与小区之间的通道不属市政道路。根据《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五)安装景观灯光、充电桩、电力环网柜、交通管理设施等设施不需要取得规划许可,献华小区设置道闸点为小区与小区之间的通道不属市政道路,设置道闸行为是安装交通管理设施不需要取得规划许可。
鹿城区政府答复: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