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8882870向市住建局问:高教博园购房政策
时间:2022-02-16 05:10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18968882870 点击:次
18968882870向市住建局问: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高教博园的购房政策,希望能为大家解答一下相关的问题: 1.高教博园于2008年启动分房,2014年交房,按当时的政策,经济房应该是全产权。因为合同是2019年7月签,用2015年的经济房政策要求给我们半产权,有政策依据吗? 如果不是因为政府相关机构的拖延,我们于2014年签订购房合同,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就是享受全产权的?希望政府的原因,不要让我们来承担。
2.如果按现在的政策要求,那么我们的享受面积就应该按现在合同签订的时间来计算。而现实是产权按现在的政策,享受面积按材料审核时间(2014年前),有依据吗? 如果没有相关的规定,我们希望:如果按材料审核前计算享受面积的,应给我们房屋全产权;或者按现有规定给半产权,但享受面积按合同签订的时间来计算。
望领导在百忙之中,能给我们解答一下心中的疑问。十分感谢! 市住建局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1、高教博园是2009年8月才开工建设的,根据《温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温政令147号)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时需缴纳该房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购入时经济适用住房差价50%的收益。何时签订合同与应享受完全产权没有必然联系。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