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叶叶叶子向鹿城区政府问:关于职工社保断交问题
时间:2022-02-16 03:12 来源:鹿城区政府 作者:是叶叶叶子 点击:次
是叶叶叶子向鹿城区政府问:
本人于2019.7离职,但7月份的社保单位还未来得及缴纳。新单位要8月份才办理社保,请问: (1)7月社保(包括医保、养老保险等)能够以个人身份缴纳吗?是不是就不计工龄了? (2)具体是什么程序(即需要哪些材料、去哪里申请等)? (3)是一定要在7月结束前交上,还是8月可以补交7月的? (4)如果断交7月社保,8月正常交,会有什么影响? 鹿城区政府答复: 是叶叶叶子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7月份的社保,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社保部门窗口办理,7月或8月补缴都可以。7月份中断,对于医疗享受会有影响,医保从续保后次月享受门诊待遇,连续缴满6个月后享受住院待遇。养老保险是退休后领取待遇,遵循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88129810。感谢您的关注,欢迎您的继续监督与支持!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你好!7月份的社保,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社保部门窗口办理,7月或8月补缴都可以。7月份中断,对于医疗享受会有影响,医保从续保后次月享受门诊待遇,连续缴满6个月后享受住院待遇。养老保险是退休后领取待遇,遵循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88129810。感谢你对鹿城人力社保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鹿城区政府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