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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兵流水向苍南县政府问:苍南县灵溪镇南水头路违建。

石兵流水苍南县政府问:

苍南县灵溪镇南水头路113号(阿江小炒)右侧,一幢共6间的3层民房,已经申请旧房危房重建。原旧房还有一间剩1层未拆除,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前往审核该未拆除房子是否属于违建,若属违建,请责令拆迁!

苍南县政府答复:

石兵流水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南水头路113号右侧现状为一间一层红砖结构,面积约20平方米,建于2013年10月前,属历史存量违章,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向灵溪镇人民政府送达土地行为报告,将由灵溪镇人民政府两违办查处。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苍南县政府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