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大哥111向苍南县政府问:人才住房补贴政策
时间:2022-02-15 15:39 来源:苍南县政府 作者:程大哥111 点击:次
程大哥111向苍南县政府问:
我了解到研究生学历在温州落户能拿到20万的购房补贴,请问
苍南县政府答复: 程大哥111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1.根据住房资格条件审核参考标准中共同购房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且同时申请的,补助额度按规定标准叠加,但补助总额不超过购房额。2018年1月1日前夫妻一方已申领购房补贴且政策资金兑现完毕的,另一符合条件也不再予以叠加。夫妻一方已申领但未执行完毕的,另一方符合本操作指南的,可申请叠加。除夫妻外,不受理其他共同购房情况。 2. 人才申请对象:全职在苍企业工作且在苍首购商品住房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人才申请条件:(1)2018年1月1日(含)后新在苍工作,或2018年1月1日(含)后新申报入选人才称号荣誉、新取得学历职称。(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以用人单位名义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属创业人员的,所创办企业应成立1年及以上,且累计纳税100万元及以上。(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除本次申请购房补贴资格的商品住房外未曾拥有过累计60平方米(含)以上的温州市住房且在温州市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企业范围:仅限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地、纳税地均在苍南的企业,房地产企业、贸易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除外。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