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恩良00向鹿城区政府问:移民户就不能有房子和本地村民同等吗
时间:2022-02-15 08:22 来源:鹿城区政府 作者:郑恩良00 点击:次
郑恩良00向鹿城区政府问:
我们是温州七都镇的一批移民户,移民下来的时候七都镇还是归永嘉县管辖的都快20多年了,当时的永嘉县政府也是鼓励我们移民到七都的,到七都后我们分了地,上了户口,就是没有房子,户口几十人都是上在的板桥村一号,这个一号是集体的,后来我们一帮人和板桥村协商买了板桥村的一块地作为我们建房的地方,房子建好了一共24间房,村里和镇里都已经批好了,该签的手续也有了,打算去县里办证的,正好当时七都镇由永嘉县被划到了温州市鹿城区了,在这换区和种种原因,我们的证件迟迟没能办下来,向镇里反映了很多次,最后给我们的答复是现在国家政策不行种种一直拖,但是给我们写了一份公文说我们享有和本地村民同等的权利,有了这个我们一直拖了十几年都没能办下房产证来,现在板桥村拆迁了,我们这24间房子也面临着拆迁,拆迁办现在当我这24间房违章建筑了,我们怎么办,怎么房子成违建的了,这24间基本都住着人,现在拆迁办把我们水停了快40多天了,说要把我们电也停了,就是要我们搬走和他们签不合理的协议,我们现在永嘉也没有房子了,这个有合法地基的房子也快守不住了,温州市政府就这么对待我们这些移民户吗,和以前镇政府签的协议都不算数的吗,说好的和本地居民同等的呢,希望市政府能帮帮我们 鹿城区政府答复: 郑恩良00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90年代末,24间11户迁移七都板桥村,因无房已向板桥村申请购买村集体土地准备建房,当时永嘉县土地局已同意申请并进行了公示。因各种原因,11户在审批时效内并没到永嘉县土地局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和缴纳规费。2000年8月温州市区域调整原永嘉县七都镇划归为鹿城区七都镇。于2003年到鹿城区七都镇申请建房并要求补办原永嘉县土地局审批的手续,当时七都镇非常重视并派出城建办相关人员陪同金小听、李庆吉等人到鹿城区土地局及规划局咨询和补办相关建房审批手续。因你们90年代末在原永嘉县土地局申请的审批手续已经超过5年没有建房,审批手续无效,并且又没有缴纳一切的规费,鹿城区土地局不予补办相关建房手续。2004年24间11户在没有经过审批建房手续的同时,不顾一切地进行违法建房,当时鹿城区土地局、规划局已经对24间发出责令停止违法建房,并多次组织对24间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现板桥村整村拆迁,24间并无土地证、房产证和一切的建房审批手续,拆迁办也非常慎重24间的违法建筑处理方案,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并经得24间11户协商同意,已报鹿城区政府审批拆迁补偿方案。感谢您的关注,欢迎您的继续监督与支持!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