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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557816向龙湾区政府问:房屋证土地证

user557816龙湾区政府问:
我家龙湾海滨街道沙中村村民,原先是持有瓯海土地证和房产证。可以一直使用效果吗?如果拆迁这些证真实有效,以后会不会麻烦,或者更改需要那里办理
龙湾区政府答复:

user557816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五条 本实施细则施行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

拆迁事宜建议咨询属地拆迁部门,如要求办理变更登记,可以向不动产办证处提出申请。具体地址: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府后路77号(不动产城东办证处)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龙湾区政府答复: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