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58715673向苍南县政府问:机关部门公积金停缴后的影响及企业怎么代缴
时间:2022-02-13 23:26 来源:苍南县政府 作者:15958715673 点击:次
15958715673向苍南县政府问:
市民原属于行政部门的合同工,现市民辞去在行政部门的工作,行政部门停缴该合同工的五险一金。在辞职以前已经购买了一套房,其中房款部分有公积金按揭缴费,现想咨询公积金停缴后的影响?,及是否可以以企业的名义再续缴公积金,企业缴的公积金与行政部门缴的公积金区别在哪里?辞职后以企业缴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哪些程序? 浙江省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匿名网友:您好!您于2019年9月9日向浙江省政务服务热线咨询的关于公积金贷款后停缴的影响;企业职工与行政部门缴存公积金的区别;以及辞职后以企业缴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问题。现答复如下:申请公积金贷款后,从原单位辞职不可以停缴公积金。按温公积金【2015】72号文件规定: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借款人及配偶不按管理机构规定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有权解除贷款合同,宣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借款人应立即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您从行政部门辞职后,可以将公积金转移至新单位(企业)继续缴存。行政部门缴存和企业缴存公积金没有区别。当原就职单位为您办理公积金封存业务后,新就职单位登陆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为你办理“职工增减”业务即可。若有不明之处,请拨打服务热线:0577-12329,0577-68757016咨询。经办单位: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业务科经办人:业务员电话:68757016审核单位: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审核人:周青侠电话:68757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