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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oonn向市公安局问:华侨子女归国落户

moooonn市公安局问: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表妹是华侨出生地在国外,未入外国国籍,持长期居留证在国外生活工作。现已满18周岁,从未在中国落过户,现在想归国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她爸爸在几年前已经在温州市鹿城区办理归国落户。她本人在中国没有房产,因私人愿意不想跟随爸爸同落一户可以吗?如果她个人需要落户在亲戚家或者自己新立户可行吗?需要什么手续?

区公安分局 答复:
你好!问政会员。你所反映的华侨子女归国落户的事项,鹿城公安分局已收悉。群众可以在浙江居住满5年后,依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调整浙商华侨海外高层次人才等落户政策的通知》【浙公办〔2017〕9号】ZJSP07-2017-0002第二条长期居住我省的浙江籍华侨落户政策落户。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户口在我省的浙江籍华侨,本人已在我省连续居住满5年的,可以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经公安派出所调查,县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县公安局批准,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一)本人的中国护照;  (二)本人的出生证明;  (三)在拟落户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和稳定生活保障的证明;  (四)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声明书;  (五)拟落户地为农村地区的,应当提交拟落户地村委会同意接收的证明;  (六)与受理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本人有产权的,可在本人产权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