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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U1991向市住建局问:能否享受住房补贴、购房补贴及申请人才公寓

LIYU1991市住建局问:

 

你好,我是研究生学历,之前在电信工作,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现工作转到高职院校,那能否享受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还有现温州的人才公寓有哪些,怎么申请?

市住建局答复: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157号)规定。申请购房补贴,本人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的,应封存账号,余额退回原单位。购房补贴发放时应减去已享受的相关补贴额。申请租房补贴的,需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的不再享受该项政策。另外,申请人才公寓的具体相关事宜请咨询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89862919,或咨询市人才办:88969064。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致电市住建局89987015、89987291。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