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fikingkong向瓯海区政府问:沁绿馨苑安置房疏于管理(物业归属:城投公司)
时间:2022-02-12 20:02 来源:瓯海区政府 作者:Rafikingkong 点击:次
Rafikingkong向瓯海区政府问:
沁绿馨苑 位于中粮橡树湾南面。安置入驻之后,物业疏于管理,物业费高,问题层出不穷。 瓯海区梧田街道办事处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你好!你于2019年9月20日向瓯海区信访局反映“沁绿馨苑小区物业疏于管理,物业费高,问题层出不穷,现在三栋大厅被隔出一角,出租给一位业主开起厂房”的事项,现处理答复如下:有关物业公司的选聘事宜属小区业主自治范围, 对于物业公司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业主可向业委会反映,通过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进一步协商解决。有关反映物业管理费用高的问题,经了解,物业管理费用等收费目前主要实行市场化定价,小区可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协议招标进行选聘,选聘过程中即包括对物业管理收费价格等事项进行考量,物业费及物业服务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注明,若业主不满意该物业公司,可提请业委会变更新物业,但有关物业公司选聘、解聘事宜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同意。另经查,沁绿欣苑小区3幢一楼大厅架空层的一部分存在被小区业委会出租用作仓库的情况,架空层为小区公共区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三条规定,该行为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同意。如擅自改变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由房管部门管理处罚。如已召开业主大会并做出决定,但业主个人认为不合理侵害个人利益,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经办人:陈展、黄柠檬联系方式:85385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