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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被注册向鹿城区政府问:出租户在住宅小区的绿地内放火哪个部门管?

用户名被注册鹿城区政府问:

放火的地点是在下吕浦天鹅7幢后的绿地,边上就是一处简易棚,距离不到1.5米,2米处有电信设施及停放的车辆,当事人在这样的地方放火焚烧易燃物,而且不止一次。随着风向,浓烟直接灌入楼上住户室内。该行为已经不是不文明的行为,严重危害到了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


附件照片中,有两名女当事人,(其中一人在小孩的边上,压缩后的图片且身穿黑衣不是很明显)是7幢108室足心道按摩店的,为出租户。


希望派出所以及属地街道依法进行处置,并通知房东。



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答复:
您好,您于2019年9月20日向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放火的地点是在下吕浦天鹅7幢后的绿地,边上就是一处简易棚,距离不到1.5米,2米处有电信设施及停放的车辆,当事人在这样的地方放火焚烧易燃物,而且不止一次。随着风向,浓烟直接灌入楼上住户室内。该行为已经不是不文明的行为,严重危害到了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附件照片中,有两名女当事人,(其中一人在小孩的边上,压缩后的图片且身穿黑衣不是很明显)是7幢108室足心道按摩店的,为出租户。希望派出所以及属地街道依法进行处置,并通知房东。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投诉人反应的地块未发现焚烧垃圾的情况。经办单位: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汇中队 经办人:金武泽 联系电话: 15957713815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