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cy向永嘉县政府问:瓯北堡一景园的房产证为何迟迟不下?
时间:2022-02-12 15:44 来源:永嘉县政府 作者:porcy 点击:次
porcy向永嘉县政府问:
瓯北堡一景园从2008年交付一直到现在2019年,10几年的时间了,为何房产证一直没有下,17年咨询就说产证已被村委会领取,为何至今还没有下发呢?请市政部门调查给个准确的答复,何时能领到房产证?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于2019年9月18日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咨询堡一景园不动产证办理问题等的事项,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经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据您反映,瓯北堡一景园房产证已被村委会领取,不动产登记依申请进行,转移登记需申请人带齐以上资料后向瓯北不动产登记分中心提出登记申请,联系电话67410171。其余问题建议具体咨询村委会。经办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57672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