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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642227600向苍南县政府问:咨询

aa642227600苍南县政府问:

龙港镇斗门村 原定于 5月份 拆除围墙,因为第一批 有 一两户 签约没谈拢,导致日期 延后。 

 1. 现在想 知道 第一批 全部 签约完成没有,如果没有完成,那还需要一直拖着吗?

2. 如果完成了,那第二批,什么时候开始签约,开始拆除呢?

 3.我还想问一下,那个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的安置房全是在一个地方的吗,还是说每个批次 的安置房全部不一样?如果不一样的话,能告诉一下 第二批 第三批 安置房的位置吗?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答复:
匿名:您于2019年9月24日反映的“匿名,咨询新斗门村各片区拆迁安置情况”的信访事项,我们于2019年9月28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了解,新斗门村第三片区建新区已全部拆迁完毕,目前正在走挂牌相关程序。第三片区拆迁安置G-9地块,第一片区拆迁安置在C-01或B-08地块,第 二片区拆迁安置在H-09地块。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苍南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经办人:金茂森联系电话:13858751992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答复:
你于2019年9月25日向苍南县信访局反映的信访事项(编号:WX20190426809723),本单位于9月28日受理。因信访事项情况复杂,根据《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决定延期办理,将在12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给你反馈办理情况。 特此告知。 经办人:吴静联系电话:68580090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答复:
你于 2019年9月24日向苍南县信访局咨询龙港镇斗门村拆除围墙签约是否完成和安置房位置在何处的信访事项,根据《浙江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单位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情况复杂的延长60日)本单位会以书面形式反馈办理情况。 根据《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在办理期限内,请你不要就同一信访事项重复信访;若在此期间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将不予受理。特此告知。经办人:徐 哲 联系电话:68580090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